根據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相關工作安排,組織編制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現場評定技術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已通過專家審定,于2025年11月1日開始實施。 一、編制目的 為規范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現場評定工作,保障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安全,該標準為全省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現場評定工作提供了統一、科學的技術依據,填補了我省建設工程技術空白,細化消防驗收評定流程和技術指標,解決了工作中標準不清晰、操作性不足的問題。 二、適用范圍及特點 本標準適用于河南省新建、擴建和改建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現場評定。本標準的特點如下: (一)重視政策的連貫性。本標準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細則》等法律法規規章,確保現場評定方式與內容、抽樣數量與結果判定規則與國家政策方向一致。 (二)強化全面性。在結合現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基礎上,本標準內容覆蓋了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的主要方面,確保在進行現場技術評定時各項建筑防火措施及消防設施系統防火滅火措施不缺項,不漏項。 (三)聚焦實際應用。明確驗收項目分類,將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現場評定的項目進行細化,分為“子項”和“單項”,具體涵蓋建筑防火、各項消防設施等內容,并配套評定表(附錄A),同時明確評定程序,逐項量化檢查流程:從資料審查、現場抽樣檢查到綜合評定,進一步增強其可操作性和實用性,使現場評定更加規范化、標準化。 三、標準目次 本標準共分20章,內容包括:1.總則,2.術語,3.基本規定,4.建筑類別和耐火等級,5.總平面布局,6.平面布置,7.建筑外墻、屋面保溫和建筑外墻裝飾,8.建筑內部裝修防火,9.防火分隔,10.防爆泄爆,11.安全疏散,12.消防電梯,13.消防給水與消火栓系統,14.自動噴水滅火系統,15.火災自動報警系統,16.防煙排煙系統及通風、空調系統防火,17.消防電氣,18.建筑滅火器,19.泡沫滅火系統,20.氣體滅火系統。 四、主要技術內容 (一)總則。主要明確了標準編制目的、適用范圍及與其他標準的銜接等。 (二)術語。主要明確了消防驗收現場評定、備案抽查的現場檢查、系統功能測試等術語定義。 (三)基本規定。主要明確了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現場評定的一般規定、資料準備、現場評定方式與內容、抽樣數量與結果判定規則等。 (四)建筑類別和耐火等級。本章共有3條,對建筑類別和耐火等級方面的現場評定方法進行了規定。 (五)總平面布局。本章共有4節11條,主要明確了防火間距、消防車道、建筑消防撲救面、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等內容現場評定方法。 (六)平面布置。本章共有3節6條,主要明確了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特殊場所等內容的現場評定方法。 (七)建筑外墻、屋面保溫和建筑外墻裝飾。本章共有4條,主要明確了建筑的外墻保溫系統、防火隔離帶、建筑外墻裝飾等內容的現場評定方法。 (八)建筑內部裝修防火。本章共有3節8條,主要明確了裝修范圍與材料、電氣安裝與裝修、建筑內部裝修等內容的現場評定方法。 (九)防火分隔。本章共有6節24條,主要明確了防火/防煙分區、建筑構件、防火卷簾、防火門、 防火窗、其他防火分隔等內容的現場評定方法。 (十)防爆泄爆。本章共4條,主要明確了爆炸危險場所(部位)、泄壓設施、防爆區電氣設備、防靜電、防積聚、防流散等措施的現場評定方法。 (十一)安全疏散。本章共有7節19條,主要明確了安全出口、疏散門、疏散走道及疏散樓梯間、避難層(間)、避難走道、防火隔間、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等內容的現場評定方法。 (十二)消防電梯。本章共有6條,主要明確了消防電梯前室門、轎廂內裝修材料、排水設施、擋水設施、功能測試等內容的現場評定方法。 (十三)消防給水與消火栓系統。本章共有10節22條,主要明確了供水水源、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給水設備、消防水泵、管網、消防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室內消火栓、系統功能等內容的現場評定方法。 (十四)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本章共有4節11條,主要明確了系統設置及選型、報警閥組、系統組件、系統功能等內容的現場評定方法。 (十五)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本章共有11節23條,主要明確了系統形式、火災探測器及報警功能、布線、消防應急廣播及火災警報裝置、火災報警及消防聯動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系統功能、電氣火災監控系統、防火門監控系統、消防設備電源監控系統、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等內容的現場評定方法。 (十六)防煙排煙系統及通風、空調系統防火。本章共有6節13條,主要明確了系統設置、排煙風機、加壓送風機和補風機、風管、防火閥及排煙防火閥、其他組件、系統功能、通風、空調系統防火等內容的現場評定方法。 (十七)消防電氣。本章共有4節10條,主要明確了消防電源、柴油發電機房及變配電房、消防配電、用電設施等內容的現場評定方法。 (十八)建筑滅火器。本章共有3條,主要明確了滅火器的類型、規格、適用場所的兼容性、配置數量、滅火級別、設置點位置和使用環境、保護范圍等內容的現場評定方法。 (十九)泡沫滅火系統。本章共有8節16條,主要明確了泡沫系統防護區和泡沫液儲罐、泡沫比例混合器(裝置)和泡沫產生裝置、泡沫液泵和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消火栓、控制閥門和管道、閉式泡沫—水噴淋系統、系統功能、泡沫消防泵站與泡沫站等內容的現場評定方法。 (二十)氣體滅火系統。本章共有2節12條,主要明確了系統設置形式及保護區域、系統功能等內容的現場評定方法。